身障者遭拒載還被提告|淡水客運爭議凸顯台灣無障礙運輸困境與身障權益問題
我的大學同學 胡庭碩是漸凍人,屬於重度身障者,日前在淡水路邊招公車時,遭公車司機拒載,且司機竟向乘客與胡先生表示:「你去投訴算了,罰9萬就罰9萬,我頂多不做就好了。沒辦法了,各位乘客沒辦營業,你不讓我走沒關係,我叫所有人下來,不好意思,沒辦法營業了,他不讓我走」等語,事後經由媒體廣泛報導,該公司司機為了避免輿情發酵,竟然向胡先生提告他的輪椅「壅塞」、「癱瘓」道路交通導致公共危險與加重誹謗等罪。
有關公共危險罪嫌,顯然無稽,不待詞贅;至於誹謗罪嫌,士林地方檢察署認定胡先生所言皆有所本,並認為胡先生所傳述之內容主旨係在描述遭司機拒絕搭載的不平遭遇外,其於文末表示期盼所有身障人士能夠勇敢出門不受輪椅限制,動機更在於指摘大眾運輸體系對身心障礙者之友善程度不足,意在呼籲社會重視身障人士之乘車權益。此核屬攸關社會弱勢保障之重要公共利益,而屬可受公評之事項。
本人身為前澎湖縣主管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機關首長,同時身兼勞動部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委員,對於身障者的社會參與與自立生活,向屬關注。對於該客運公司不僅未提供無障礙設施,甚至用言語企圖挑起乘客對於身障者的反感,此種霸凌之行為,事發後仍不思反省,反而用刑事訴訟企圖恫嚇受害者使其害怕而沉默,實在是從所未見,對於台灣身障者的權益,相當失望。
有關公共危險罪嫌,顯然無稽,不待詞贅;至於誹謗罪嫌,士林地方檢察署認定胡先生所言皆有所本,並認為胡先生所傳述之內容主旨係在描述遭司機拒絕搭載的不平遭遇外,其於文末表示期盼所有身障人士能夠勇敢出門不受輪椅限制,動機更在於指摘大眾運輸體系對身心障礙者之友善程度不足,意在呼籲社會重視身障人士之乘車權益。此核屬攸關社會弱勢保障之重要公共利益,而屬可受公評之事項。
本人身為前澎湖縣主管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機關首長,同時身兼勞動部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委員,對於身障者的社會參與與自立生活,向屬關注。對於該客運公司不僅未提供無障礙設施,甚至用言語企圖挑起乘客對於身障者的反感,此種霸凌之行為,事發後仍不思反省,反而用刑事訴訟企圖恫嚇受害者使其害怕而沉默,實在是從所未見,對於台灣身障者的權益,相當失望。